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

買賣股票循正途 勿與業務員有借貸情事

證交所昨指出,為保護投資人權益,買賣及申購股票應循正常管道,切勿盲目聽信證券商業務人員或社會人士浮誇之詞,也必須特別注意切勿與證券商業務人員有借貸與資金往來等情事,以維護自身權利。

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查核證券商發現,有證券商業務人員假藉與多家公司企業關係良好,在公司辦理股票增資及申請上市櫃等案件時,透過特定管道私下取得部分股票配額,爾後並向友人兜售,且表明日後以保證價格回收。

券商輔導部也舉例說明,譬如增資股1股10元認購,待上市櫃後以每股12元回收,惡劣業務人員便宣稱「保證獲利驚人」。

另外,券商業務員為了取信於人,同時又開立本票作為擔保,不料屆期未履行承諾,且案發後逃逸無蹤。

證交所強調,上述案例,券商及業務員已違反證交所營業細則相關規定,同時也提醒投資人,買賣、申購股票應循正常管道,勿盲目聽信券商業務員或社會人士浮誇言詞,須特別注意勿與業務員有借貸與資金往來等情事,否則易造成糾紛。